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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产品条码申请流程及费用

作者:镇江兴盈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7-17 08:07:00

镇江条形码标签在各个领域对象的益处:一、制造商:提高商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竟争力;便于搜集销售信息,了解消费趋势,有效制定生产、销售和采购计划;提高库存管理的工作效率。通过商品销售信息的搜集和分析,便于制定产品定价。

二、批发商:快速、精确地处理订货、送货;库存管理精确、详细,防止资金积压;提高对零售业的服务质量,增强竞争力。

三、零售商:搜集商品信息,掌握畅销商品,增加获利;结帐更加迅速,精确。便利商品价格的变更;节省人力,防止工作人员舞弊;获得库存、订货、营业、分析等有效管理。

四、零售商从业人员:结帐快速无误;提高工作兴趣,不易疲劳,可以改善对顾客的服务质量。

五、是对消费者的好处:获得迅速、优质服务;由于结帐时排除了计算上的错误,顾客可以安心购物;由于条码扫描的商店能对顾客提供较多、较好的商品选择,消费者可获得较佳的购物环境。

镇江条码的使用流程

1.需采用商品条码的厂商向编码中心及各地分支机构申请厂商代码.

2.核发厂商代号

编码中心将申请者的申请表单及文件审核后,发给登记证书及厂商代号,并附赠印制条形码的相关技术资料。

3.设定商品代号

申请厂商可依据商品代号设定原则自由设定商品代号,再求得校验码,就完成了商品条形码的编号工作(校验码亦可委托条形码正片制作者计算得出,现在印刷或设计软件自动生成校验码)。

4.印刷或打印制作

厂商依据印制商品条码的有关规定,与印刷厂商取得妥善沟通后,将条形码符号印制于包装材料上。也可使用条码打印机自行打印贴标的方式。

5.包装出货分发商品基本资料一览表

商品基本资料一览表与相关业者——商品条形码的应用于交易体系中的零售商、批发商均有密切关系,因此制造商应将含有条形码编号的商品基本资料一览表分发给有关业者备查。

前3位显示该商品的出产地区()。接着的4位数字表示所属厂家的商bai号,这是由所在(或地区)的编码机构统一编配给所申请的商号的。再接下来的5位数是个别货品号码,由厂家先行将产品分门别类,再逐一编码,厂家一共可对10万项货品进行编码。后一个数字是校验码,以方便扫描器核对整个编码,避免误读。

如果想通过镇江条码分辨真伪,就必须先知道,厂家的条码数据,然后进行对比。正规产品上一般都有真伪查询方法,通过短信息、电话、或者网络等,这几种查询方式就是通过厂家数据库进行的,你发送查询请求后,系统会进入数据库,拿你发送的条码数据与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对比,相符就是真的,不相符就是假的,别人伪造的。

假如什么都不知道,只是从条码上看,是分不出真伪的,只能看到一串数字或者英文字母、甚至什么也看不到(条码下面的数据是可以隐藏的),只看到一个黑白相间的条形码,这样的条形码只有用条码扫描器才能够识别的出条形码所对应的数值。

扩展资料:

条形码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可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厂商识别代码手续,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三套。(分别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人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和申请人所在企业内部存档保留)

2、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可直接在ANCC在线填写注册登记表。(备注:如在网上填写申请表还需打印、盖章、然后提交到当地编码分支机构)

3、集团公司请填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基本信息表。

4、申请人的申请资料经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资料,由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审批。

5、编码中心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及申请人交纳的费用后,对确实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完成审批程序。

6、申请单位收到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申请结束。

问:什么是商品镇江条码?

答: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的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

问:请问能否通过商品条码直接识别产品的原产地?

答:不能。商品条码只反映商品条码持有者是在哪个国际物品编码组织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并不表示产品的生产地。

问:企业申请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使用期限吗?

答:有。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如果需要延用,应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

问:GTIN-13代码结构中的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是由谁分配的?

答:厂商识别代码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商品项目代码由系统成员自行编制,并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

问:有的企业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可以吗?

答:不可以。商品条码表示的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是有区别的。二者的概念和应用范畴是不同的。商品条码主要用于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及物流单元的标识,是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唯一的商品标识。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赋予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代码证书上的条码用于标识一个机构,而商品条码是用来标识商品的。所以,企业不能将表示组织机构代码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

问:我单位是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我们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可以转让他人使用吗?

答:不可以。《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但必须指出,系统成员对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只享有专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00元罚款;对受让方要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问:在超市,当收银员用识读设备扫描商品包装上的条码时,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马上就显示出来,这些信息是不是都保存在条码中?

答:条码表示的只是一串数字,并没有其他信息。当结算前台识读设备扫描到条码后,立刻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查到该条码所标识的商品的相关信息,然后显示在POS终端上,这样就得到了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

问: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与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条码在使用过程中有什么区别?

答:企业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是“厂商识别代码”,即申办企业的标识代码。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可在厂商识别代码基础上对产品编制全球通用、唯一的商品项目代码,然后用条码符号载体对其进行表示,这样的条码可在全球范围内应用。而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一般仅限于内部管理系统应用,不能进入流通领域。

问: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销售者是否能够使用店内码予以替换和覆盖?

答:不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中规定,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可以制作与该商品条码相同编码的条码标签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以保证扫描应用,但不得以店内条码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

问: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答:1、系统成员对本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2、在厂商识别代码的基础上自行编制商品项目代码的权利;

3、国家保护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不受侵犯;

4、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5、这里说的“相应的商品条码”目前指的是:EAN/UPC、ITF-14及UCC/EAN-128三种类型的商品条码。

问:什么是厂商识别代码?

答: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基础。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管理和分配。

问:企业具有什么资格可以申请厂商识别代码?

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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